《甘肃省公路管理部门协同联动工作规定》出台
近日,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制定了《甘肃省公路管理部门协同联动工作规定》,加强全省公路养护、建设、收费和路*执法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,对公路日常巡查、养护管理、大中修工程、公路收费、项目建设和应急保障等实行工作联动,并建立统一的联动信息共享平台,定期召开联席会议,切实提高快速反应处置能力。
该《规定》确定,一是在公路养护、路*执法、收费管理单位建立区域联合巡查机制,成立联合巡查组,重点巡查公路桥隧涵洞、高边坡高路堤等容易发生自然灾害和安全事故的路段,并及时进行安全性测评。二是公路养护部门协助辖区公路路*执法单位做好路面堆积物、遗洒物的清理工作;公路路*执法部门指导辖区内养护作业单位布设安全合理的工作面,并根据需要维持养护作业和养护大中修工程现场秩序,做好车辆的分流疏导工作;公路收费单位利用公路沿线可变信息板,及时发布养护和施工作业公告。三是公路路*执法部门根据收费管理单位的要求,派遣路*人员进驻相关收费站点,维护收费现场秩序。同时,在公路建设中依法对新建在建公路实施路*管理,协助建设单位开展征地迁拆工作,查处项目建设期间的涉路违法案件。四是强化各联动单位之间的应急联动管理和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,有计划、有重点组织开展公路突发事件应急演练。